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及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)中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利达(柳州)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》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。
附件:利达(柳州)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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